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家长应与学校紧密配合,抓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安全,为此,我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实际,特与各位家长签订《富家中学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望家长认真履行责任书职责。
1、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应依法对自己未成年的子女承担抚养、教育管理的义务,应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负责。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提出必要的行为要求,孩子有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家长有及时告知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间发生冲突造成伤害事故后,双方家长要在学校老师、领导协调下冷静处理,若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家长或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严禁殴打、辱骂师生或酒后骚扰学校,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父母或其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学科学,反邪教;教育子女在校期间听
4、上学、放学是安全管理的盲点,家长或其监护人要经常教育孩子按时到校,按时回家。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或在同学、亲戚家居住。上、下学路上要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不准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造成他人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所有骑车同学应妥善保管自己车辆,并按学校指定位置存放,停车落锁,不准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不乘坐“三无”车辆;不得在上学、返家路途中停留玩耍;破坏群众纪律、打架斗殴等;不得私自野浴,以防“溺水”;学生若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周日及节假日,您更要加强对子女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度过假日。
5、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监护人要及时进行教育、告诫和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学生不准携带非学习用品进入学校,如手机等通讯工具和游戏机、随身听和武侠、言情书籍等,一经发现学校将没收保管至学期结束由家长领回,教导处作好登记并记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6、本责任书经学校和家长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和家长签字之日起到学生从我校毕业。
本责任书如有不妥之处,依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准。
家 长(签字): 学生(签字): 学生所在班级: 年 班
家 长(签字): 学生(签字): 学生所在班级: 年 班
台安县富家学校中学部
201 年 月 日